我市将采取“替、并、控、管”四项刚性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06.06.2016  09:08

   四项刚性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2017年年底全市煤炭占总能耗比例将由78%降至65%以下

  为有效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我市将全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施煤烟型污染控制,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起,我市将采取“替、并、控、管”等措施刚性减少煤炭使用量,力争到2017年年底,全市煤炭占总能耗比例降至65%以下。

  据了解,我市能源结构单一,主要以燃煤为主,目前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8%,比全国高出近10个百分点。燃煤是我市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为降低燃煤对大气污染的影响,我市将采取综治措施。

  替——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长输管道、储气库、城市管网、CNG/LNG场站建设,实现城市天然气管网与主干网连接,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天然气气化率和工业用气量,减少煤炭、石油等传统高污染能源的使用量。到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输气管网。

  并——燃煤锅炉并网改造。调整城区热源建设规划,明确新建、扩建、改建热源项目投资主体、进度安排,并组织推进实施。充分发挥政府补贴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并网改造、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措施,加快淘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今年全面淘汰建成区内1235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

  控——控制煤量煤质。按照《长春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明年,煤炭占总能耗的控制目标为65%以下。指导用煤企业在煤炭使用过程中实施精细化管理,特别是冬季采暖期易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段,指导和督促城区内工业企业降低负荷、限制煤量,供暖企业错峰启炉、清洁煤炭替代,从源头上减轻燃煤造成的污染。

  管——严管流通环节。制定《长春市商品煤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煤炭管理信息系统,对煤炭生产、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实现动态监管。严格查处劣质煤炭的销售和使用,取缔原有劣质散煤经营摊点,对售卖劣质煤炭的全部予以没收,推动劣质煤炭全面退出市场。今年年底前,建成清洁煤炭配送中心,完善销售网点,形成全覆盖的清洁煤炭供应网络,保证清洁煤炭配送供应。(记者 杨洪伦 通讯员 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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