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9年考试录用基层选调生现场报名公告

28.02.2019  12: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省市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省内部分高校及省外高校吉林籍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长春市基层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工作。现将现场报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19年拟为长春市所属县(市)区乡镇、街道招录基层选调生124人(具体岗位在现场报名时发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上年龄截止到2019年2月28日)。

  6、2019年应届毕业的吉林省内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吉林省以外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吉林籍大学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2月28日);大学期间曾为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款条件应同时具备)。

  7、必须经所在院校党委推荐。

  8、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9、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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