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1年春节放假通知

04.02.2021  10:22

   2021年春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21年春节放假具体安排为:2月11日(星期四)至2月17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腊月廿六)、2月20日(星期六,正月初九)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3日

(来源: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