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赔偿被害人400余万元

20.11.2014  13:33

本网白山讯 近日,靖宇县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三年来的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受到与会委员们的高度评价。靖宇县法院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为己任,立足刑事审判工作实际,发挥刑事审判工作职能,有力地推进了平安靖宇建设。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3年来一审刑事案件243件

该院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产经营、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征地拆迁、扶贫救灾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依法严惩在“退耕还林”、“泥草房改造”过程中侵占补偿款的贪腐案件;依法严惩国土、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渎职犯罪。三年来,该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3件,判处被告人398人。

坚持宽严相济

3年来对167名被告人适用了非监禁刑

积极探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教育、改造、震慑功能,对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或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切实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严格掌握非监禁刑的适用条件,对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宣告缓刑的案件,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做到不枉不纵,严肃执法。三年来,该院共对经过司法行政机关监管风险评估、符合法定条件的167名被告人适用了非监禁刑,转化社会消极因素,减少社会对抗,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狠抓审判质效

量刑规范化工作受上级肯定

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非法证据排除,严审查,细合议,紧流程,将公正与效率贯穿每个案件的每个环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把 “分案关、阅卷关、庭审关、核证关、合议关、审批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公正审判,确保每一个被告人都能罚当其罪,确保每一个无罪的人都不受到刑事追究。

建立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汇报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当庭告知被告人量刑标准和量刑过程,使量刑公开透明、公平公正。2011年5月,该院量刑规范化工作受到中央政法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延伸审判职能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专审

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通过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诚待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三年来,成功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2件,64名被害人共获赔偿款400余万元,较好地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专审,严格遵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规定,将惩罚和预防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对偶尔失足、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较好并具备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注重适用非监禁刑,防止“交叉感染”。对被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的未成年人,建立帮教档案,定期回访考察。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年来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无一上诉、上访或抗诉。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5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9人,适用比例达 60%。(曲庆节 记者 郑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