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 2017年元旦放假3天

24.12.2016  15:3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7年元旦放假具体安排为:1月1日(星期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