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10.10.2015  10:21

  本报讯  (记者富沛海)日前,市质监局召开全系统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大会,实名通报系统内近年来查处的违规处罚、乱收费、公款旅游、索要购物卡、收礼受贿等11起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市质监局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系统开展以“讲纪律、转作风、促发展”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月活动,采取深入查摆问题、公开承诺整改、开展四个专项整治等方式,重点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不严不实,管理不严、纪律松弛、制度不执行、监管检测不依法、作风慵懒散慢乱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该局制定出台了《长春市质监局纪律作风建设十项规定》,明确提出十个“坚决纠正”,重点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中梗阻,违反组织程序和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违规使用“三公经费”,违法行政、违规检验检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低俗奢靡之风,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通过坚持开门搞教育,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市质监局主动征求基层单位、服务对象、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坚持边教育边整改,着力在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纪律作风方面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