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铲除社会毒瘤

02.04.2015  13:08

原标题:恶竹应须斩万竿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综述

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是案件查办工作的宗旨。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了持续有效的震慑,强化了“不敢腐”的氛围,纯洁了党的队伍,在全市营造了气正风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体制改革

瘦身强体聚主业

以体制改革为动力,带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刹风整纪、反腐惩贪方面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成为2014年市纪委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的鲜明基调。

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攥紧惩腐铁拳,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上来。2014年年初,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吹响了这一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集结号。

思想要跟得上,步伐要跟得上,案件查办工作的紧箍咒越戴越紧。去年以来,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先后深入到昌邑、蛟河、舒兰、船营、桦甸和磐石等地指导案件查办工作,市纪委专门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层层传导压力:要从政治上把握依纪依法办案的战略思维,用法治的思维推动纪律检查工作;要从战术上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正确运用党纪政纪条规严肃依纪依法办案,增强安全文明办案意识;要从方法上注重办案证据的收集,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

为强化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经过两轮调整,内设纪检监察室从2个增加到7个,监督执纪的力量占到内设机构人员的73.8%。各县(市)区纪委也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调整增加了办案部门和人员力量。调整之后,监督执纪人员占机关总编制比例平均超过80%,有效增强了办案后劲。

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市纪委坚持把脚从别家的“责任田”里拔出来,将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69个缩减为10个,精简比例达85.5%。

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强化办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市纪委制定出台的《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县(市)区纪委发现本地区重要案件线索必须及时向市纪委报告,重要案件的查办必须向市纪委报告后组织实施。实行重要案件线索下管一级,重要案件提级办理,大大增强了上级纪委的权威性,有效规范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惩治腐败机制进一步顺畅。

关键词:高压反腐

查办案件无禁区

“‘三转’以后,市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就是查办案件。既敢于‘打老虎’,通过查办大案要案,不断强化震慑作用,又勤于‘拍苍蝇’,净化社会环境,营造新风正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冬梅在不同场合对查办案件工作反复强调。

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强有力支持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查办案件无禁区,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形成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最有力、最直接、最有效手段的强烈共识。

动真碰硬敢打“老虎”。各级纪委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了一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在党员干部中产生强烈震慑。2014年,共有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持续不断地释放出不敢腐、不能腐的强烈信号。

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像蚁穴溃堤一般透支党的信用、侵蚀党的形象,群众更有切肤之感。正因为如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身边的腐败”连出重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案件得到了及时查处。市纪委查办了涉及教育、卫生、涉农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89件,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磐石市紧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和环节,查办农村和社区干部违纪案件3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永吉县纪委启动“一案双查”,对全县2012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违纪问题立案查处9起,处分7人,责任追究2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正风为先,肃纪为要。2014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124个,指名道姓通报典型问题77起90人,教育警示了更多的党员干部。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约谈和廉政谈话机制,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执法监察、上级转件等多种渠道收集的线索进行筛查,对问题轻微、尚未触犯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防止“小病拖大,大病拖炸”。2014年,全市共开展函询23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796人次、诫勉谈话139人次、提醒谈话1369人次。

市纪委以上率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77件,同比增长5.7%;其中查处县(处)级案件10件,同比上升11%;查处乡科级案件51件,同比上升8.5%。正风反腐的强力涤荡,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关键词:机制创新

助力办案增速提质

随着市纪委内设机构的大范围调整,纪检监察室一下子增加了5个,既要查办案件,又要对联组单位进行定向、定期监督检查——砍掉副业负担轻了,回归主业责任重了,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问题凸显出来。

既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又要强化查办案件制度建设,用制度机制来保证案件查办质量效率。”市纪委坚持破立并举,着力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办案权的执纪办案工作体系。

案件线索是案件查办的“线头”,案件线索摸排也是决定案件查办质量的重要一环。为强化对向上报送、向下指导、同级配合的刚性约束,市纪委制定《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规定》,建立了市、县两级纪委书记阅批全部信访件制度、纪委书记主持案件线索排查会议制度,构建起市、县两级纪委“集体排查研判、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程督办”的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工作机制。每月召开线索排查会,集体研究案件线索,案管室负责承办、交办、督办,确保每一条线索都能得到落实,有效防止了案件线索的流失。

办好案、办铁案”,是体现查办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市纪委制定《吉林市纪委监察局办案工作流程图》,制作“两报告”报送台账,详细列出每件线索和案件的附件、受理时间和分送时间,对承担监督、指导或督办工作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实行签字背书,实现办案工作文来文往、过程留痕、责任到人……推行提级办理、异地交叉、挂牌督办、部门联动的办案模式,研究制定了《案件检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对查办案件的主体、程序、范围和质量评价方式作了明确规范,同时配套制定了《星级案件评定标准》和《星级案件个案考评表》,将检查内容细化分解,具体到案件查处的每个环节并明确考核标准和文书的格式要求,大大增强了案件质量检查的可操作性。

惩治腐败再添“利剑”。针对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比较薄弱的短板,市纪委创建纪检监察联组工作运行机制,成立由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全员参与、派驻机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参加的7个联组,实行划片包保、分兵把口。将9个县(市)区和6个开发区、82个市直部门单位、47个中省市直企业全部纳入统管范围,着力实现查办案件工作的全覆盖、无盲点、短平快和高效率。

结合纪检监察联组办案模式,对纪检监察室联系督导解决信访问题和查办案件工作实行跟踪约谈、定期通报、责任追究,有效激活了办案动力,推动办案工作全面开展。市、县两级纪委本级立案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5%、10%。

以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为震慑手段,着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作出部署要求。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市纪委确立了“一剑双锋、整体联动、精准打击、重点突破”的具体办案思路,切实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横下一条心,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增强惩治腐败的威慑力,坚决把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记者 董雪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