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18.02.2016  09:44

  (2016年2月17日中共长春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长春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2月1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0人,列席256人。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同志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总结2015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审议通过王长久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诚履职,挺纪在前,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去年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体会,部署了今年主要任务,充分体现了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正风反腐、推进纪律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巴音朝鲁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崔少鹏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去年全省纪律检查工作,部署了今年任务。全会学习讨论了王君正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贯彻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刻分析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一年来,市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抓作风,态度坚决反腐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坚强有力的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

  全会强调,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吉林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具体规定精神,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第一,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严明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纪律教育,通过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各级纪委要将纪律检查工作与两部党内法规“对表”,准确执纪、严格执纪、规范执纪。要严明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处理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干扰换届等行为,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第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巩固和深化县(市)区、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和高校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果。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推进全覆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第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具体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以一以贯之的定力,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要持续推进不松懈,紧盯年节假期,看住“关键少数”,管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继续深入整治婚丧嫁娶敛财风、变相公款吃喝风、吃拿卡要衙门风、乱发节礼补贴风等“小四风”问题。要火眼金睛防变异,对穿上“隐身衣”、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享乐奢靡之风,要及时发现和查处,让各种歪风无处遁形。要执纪如山下重拳,对那些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在形成“不敢”氛围的同时强化“不能”的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四风”问题。抓党风树新风,加强家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第四,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四类问题:一是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的;二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三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四是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形成持续威慑。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审查谈话、立案审查、执纪审理工作,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既不放过任何违纪问题,又支持和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地干事创业。

  第五,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市)区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县(市)区纪委承担监督责任。要把压力传导到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责任压到基层。盯住突出问题不放,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问题;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资产、挪用私分冒领专项资金、拉票贿选以及操办敛财、吃拿卡要、办事不公、与民争利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真正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六,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委要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捍卫者”,做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和落实的“监督者”,做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者”。要坚持深化“三转”,强化责任担当。以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纪委换届为契机,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学思践悟,增强政治敏锐性、警觉性。坚持“三严”标准,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夯实基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动长春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