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车停楼下被划伤 车前后都被打了×

28.06.2015  10:13

小陈指出车门上被划的又深又长痕迹。记者 李自强 摄

家住 长春 市文化厅宿舍7栋的市民小陈最近遭遇一件闹心事,车停在自家楼下屡次被划,最严重的这次车前后都被打了×。

监控显示三人划车

26日上午,记者来到文化厅宿舍看到,院内十多辆车横七竖八地停着,没有标明停车位。倒是有不少特殊的物体——铁桶内灌了水泥,上面立着一根棒子,几个这样的物体围出停车位。

在小陈家楼下,记者见到了他伤痕累累的车。车子前机盖上有一个明显的×,一道很深的划痕延伸至两侧前后车门,后备箱盖上也有一个×。

小陈给记者看了他调出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在4月8日0时40分,小区进来了一辆老宝来车。车上下来三人,其中一人放风,其余两人从兜里拿出器物划车后,驾车离开。小陈说,被划成这样,他很少开车出门了,就希望民警能够尽快破案。“我就是觉得这个事情气不过,我一没挡道二没私设停车位,怎么就多次划我的车呢?”报警后,民警曾经问小陈有没有与他人有过恩怨。小陈回忆说,只因为自家楼上租房户总在午夜后弄出较大声响,影响他家人休息,他联系过楼上房主将租房户撵走。事发后,他也曾经怀疑过是不是租房户报复,但根据录像来看,划车的人并非那几个租房户。

登记信息不详细未能找到车主

为此,记者联系了小陈报案的春城大街派出所的朱姓民警。他介绍,根据小陈提供的信息,他们找到了小陈家楼上房东,希望通过当初的租房合同,联系到小陈怀疑的租房户。但房东表示,因为租房户不住了,他们也没留合同。随后,他们又根据小陈提供的车牌号,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到这辆尾号为428的老款宝来车的车主,但系统对于其信息登记不详细,只登记住址为哪条街,并没有登记具体的门牌号,也没有登记联系方式。目前,他们已与交警部门联系,一旦有线索,会尽快进行下一步工作。

无故划车属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对此,记者还咨询了保险公司,如果没有保过划痕险,发生这样的事无法获得赔偿。 吉林 刘继业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表示,根据《刑法》,因为纠纷、私人矛盾,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是没有缘由地损毁他人车辆,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肇事者的行为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损坏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长春晚报 记者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