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帮邻居指挥倒车 结果还是撞了
最近,市民周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让她不知道如何是好。邻居开宝马车几分钟倒车都也无法进库,周女士好心上前指挥,结果车库门撞坏保险杠。邻居知道周女士的好心,自掏腰包承担损失八千多元。无独有偶,市民李先生也是好心帮人指挥倒车,结果却是相反,车主要求李先生赔偿。那一旦好心办了错事,这赔偿费用又该谁来承担?
车主自掏腰包修车
周女士家住在临河街附近,几天前,她回家的路上就发现邻居女司机正在开车入库,多次尝试后,结果车还是没有进库。“我看那个女司机入库实在太费劲,我就帮忙指挥。”周女士说,可是车子的保险杠还是撞上了车库门。见状,邻居马上下了车,一直对周女士说,没事。几天后,周女士才得知,邻居花了8000多元修车。
而市民李先生也遇到这样的情况,结果却没有周女士那样容易解决。李先生傍晚和妻子去超市溜达将车停在路边,一辆贴着“新手”标识的车在倒车入位,前后五六分钟,这辆车依然是进不到车位内,而后面汽车的鸣笛声更是让该车的女司机慌张了。
“你去帮帮她吧,她越紧张越倒不进去。”听了妻子的话,李先生主动走到女司机面前,女司机一听有人帮忙,赶紧听从指挥。李先生说,他指挥后眼瞅着就倒车成功了,可车右后侧剐蹭到了马路台阶上的大石头,这让新车多了一道划痕。下车后,女司机挺生气,数落着李先生指挥不行的同时,吵着要李先生赔钱300元。
好心帮忙引发剐蹭谁来埋单
李先生无奈,向律师咨询,该不该负责赔偿?“我国的法律是鼓励做好事的,如果不是主观故意或者发生重大过失的,再让好心人来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有些太不近人情了。” 吉林 大旭律师事务所王姝说,李先生和周女士是属于“好心人”,这种“好心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好意施惠行为。
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道德风尚实施的使一方受恩惠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好意施惠行为在施惠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应就其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负赔偿责任,但过失应按具体情形进行合理认定。
“在这个事件中,好心人的指挥,也是经过当事人同意的,因为是无偿的好心帮忙,在认定其没有故意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在操作中没有重大过失的话,就不应该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王姝说,现在很多帮忙指挥的人也不一定是专业人士,驾驶员自己也要注意车辆的停放。
城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