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召开十二届十六次常委会议

24.02.2016  13:55

  23日,市政协召开十二届十六次常委会议。

  市政协主席崔杰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在市委常委会议听取2016年全市“两会”相关情况汇报和《市政协2016年协商工作计划》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并就贯彻落实好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确定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审议了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稿);听取了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15年工作情况报告(书面)。

  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进长春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建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提案办理综合情况的报告,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卫计委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以及市政协领导督办建议案、重点提案情况报告(书面)。会议还对提案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

  会议决定增补王延、王庆军、王洪亮、方述华、江保生、池春罡、许文才、李娟娟、吴威、何泉秀、宋亚坤、张小琦、张凯楠、张强、欧仁维、欧阳晓兵、姜亦忠、雷萦为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丁佳、于桂兰、卫金富、王丽荣、李洪禹、沈启天、郑永奎、孟宪新、赵宇、赵明、胡春菊、徐继承、高万一、臧菊珍不再担任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

  市政协副主席张晓华、孙丰月、张红星、刘德生、贾丽娜、崔国光、李维斗,秘书长唐晓明出席会议。  (记者张源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