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长春好人·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18.08.2016  08:05

  日前,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积极培养和发现残疾人自强典型,以榜样力量带动引领广大残疾人朋友自强不息、奋发有为,我市决定开展2016年度“长春好人·自强之星”评选活动。8月至9月为集中推选阶段,凡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两年以上,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了非凡业绩的残疾人均可报名。

  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残联联合建立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在全市社区设立群众自荐他荐报名点,印制群众自荐他荐表格,为群众自荐他荐搭建便捷平台,并择优逐级向上推荐候选人,经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为“自强之星”候选人。

  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5名市级“自强之星标兵”、20名市级“自强之星”建议名单,在市残联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命名表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残疾证,到户口所在地残联报名,并由工作人员指导填写推荐表等材料。以各县(市)区、开发区残联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市评审委员会,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报名时需要准备推荐表一式3份,3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1份,800字主要事迹简介,候选人报送二寸标准彩照2张、工作现场照和家庭生活照各2张(以上材料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记者祝书琳)

(责任编辑: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