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注销“黄标车”5.7万辆

10.06.2015  12:52

  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黄标车”及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集中整治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5月末,我市已注销“黄标车”57184辆。下一步,我市将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管理,加大路面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检力度,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

  据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张斌介绍,截至2014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50万辆,未来几年仍将处于高速增长期。机动车尾气排放正逐渐使我市空气环境污染由煤烟型污染转化为煤烟与机动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特别在非采暖期,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城市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其中,“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成为污染物排放的首要来源。目前我市“黄标车”保有量为11.1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7.41%,这些“黄标车”污染物排放占汽车污染物排放的53%。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环保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工作,加强对在用机动车的动态监管,全面监督尾气排放状况。对抽检超标的机动车将处以罚款,并责令其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确认的具有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并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目前,我市正加快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交警部门将抽调专职警力成立治理“黄标车”机动小分队,在全市主要街路和路口,设置16个治理“黄标车”执法检查站,凡属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或是超过三个检验周期,已被车辆管理系统自动强制报废的老旧车辆,继续在路面营运行驶,发现一例、处罚一例。(记者富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