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天天都是接待日

24.02.2016  13:55

  将接待日活动与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作风建设相结合,树立“天天都是接待日”的工作理念,搭建接待日沟通交流、解决问题的高效平台……“局长接待日”工作开展以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机制、履行职责、狠抓落实,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59次,累计接待来访群众509人次,受理来访329件次,办结328件,办结率达99.69%,满意率达96.92%。

  “解决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天天都是接待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作为依法行政、服务民生、服务百姓的窗口,工商部门要端正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天天都是接待日”的工作理念,把“局长接待日”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局长接待日”工作任务、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接待日工作方案,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严格落实接待日工作责任,各基层单位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接待日工作全面纳入目标管理;将接待日遇到的具体问题与各个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结合,明确牵头单位和落实时限、责任人;与单位和领导评先创优、轮岗任用挂钩,纳入绩效考核;对接待日反映的部分单位和窗口服务态度和工作纪律等问题,实施诫勉谈话,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接访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紧紧抓住“事前准备、事中接待、事后督办”三个关键环节,立足职能,明确程序,落实责任,规范运作,不推、不躲、不等、不靠,在严格执行定期接待的同时,全面开展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按照随时来随时接待的原则,将每月一天的现场接待工作拓展到365天无间断接待。第一时间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全面搭建一把手与上门反映问题群众心与心的沟通、面对面交流的平台。截至2015年底,已在七个城区(含九台区)、六个开发区分局以及市行政审批办公室开设“局长接待日”预约代办受理窗口14个,“局长接待日”预约代办工作全面推进。

  有的接访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解决起来比较棘手。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工商部门建立健全了接待日工作疑难问题会商、领导接待、定期督办调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提高接待问题认真答复、妥善处理和反馈能力,全力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问题的解决。原长春市中草药市场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是个长期拖而未决的遗留问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信访部门和该问题处理工作组的安排,分步骤做好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主动为信访人联系司法救助,协助其办理庭审立案手续,并经请示,多次为其垫付医药费,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目前问题处理正有序进行。

  为确保接待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强化监督,成立接待日工作督察组,由分管领导负责,组成由办公室牵头,党办、纪检等部门参与的经常性的接待日工作督察机构,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调度、考核和评鉴,对不按时限参加接待、不及时落实处理意见、不当作为导致重复来访,或处理问题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敷衍等行为,一旦发现,严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需求,实施跟踪直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大提升了接待日活动的工作效能和权威性。

  省和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李某前不久来到市工商局,反映“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营业执照被二道分局吊销,要求恢复其营业执照”。经询问,该企业因未参加2011、2012年度年检,被二道工商分局于2013年10月8日立案并吊销营业执照。

  本着为企业发展负责的态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听取企业诉求后,当场责成个体处组成调查组对该问题深入调查,在最短时间内给企业明确答复。经过调查,该企业未年检的行为事实存在,但二道工商分局英俊工商所工作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中,未依法履行规定送达程序,致使上述法律文书没有送达该公司。依据《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工作人员存在执法程序过错。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下发了《行政处理决定纠正决定书》,将省和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恢复至设立状态,对英俊工商所执法程序过错行为结果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的过错行为通报批评。企业在接到答复后,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勇于纠错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记者富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