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

24.08.2016  14:02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决定三十日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本报讯 (记者祝书琳)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30日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期一天半。

  主任会议听取了《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关于增加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拟增加2016年立法项目有关情况,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长春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有关情况,关于《长春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规程》编制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有关情况,提请审议制定《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春市爱国卫生条例》和修订《长春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条例》《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实施方案》;讨论确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建议议程、时间。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议程为16项:审议《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长春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审议《长春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制定《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财政决算;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长春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长春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规程(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主持会议,副主任闻弘、吕凝、王铁茗、王明德,秘书长吴强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