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方式有重大改革

20.03.2015  12:00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今年,该局将对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方式继续进行重大改革,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门诊部)资格准入工作。

  据了解,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准入工作旨在促进医疗机构间的公平竞争,有效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形成布局合理、服务优良的医疗保障基础服务体系,提高参保人的疾病保障和健康水平,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准入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轻审批、重监管的工作机制。

  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准入工作申报范围包括:市本级城区内,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各类医疗门诊部,包括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准入工作自3月23日开始,6月12日结束。相关申请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crs.gov.cn)下载。市本级城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及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准入工作时间将另行通知。

  在申报和考核评审过程中,市人社局将按照既定程序严格执行,邀请医疗卫生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实行两次公示制。如发现申报资料存在违规或虚假信息,两年内将取消申报资格。同时,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定点医疗机构退出机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按照《长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定点服务、直至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记者 温斯琪)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