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

13.07.2021  11:25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司法厅《关于为基层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9号)要求,结合长春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19名,岗位职责包括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完成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聘条件为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户籍(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经过认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操作计算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原改制并轨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3、大龄失业人员(男50周岁以上,1971年7月1日前-1962年6月30日后,女1981年7月1日前-1972年6月30日后);

  4、零就业家庭成员;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报名地点:长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C座2楼招聘大厅(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1567号)。

  长春市司法局咨询电话:85805952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