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 加强和改进全市立法工作

21.11.2015  11:46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立法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

  本报讯  (记者祝书琳)为全面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好立法法,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立法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闻弘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会议精神,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人大内司委、城环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园林绿化局分别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修改后立法法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立法工作是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立法权限开展立法工作,将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预先列入立法计划,及时起草,适时安排审议。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认识自身的职责使命,增强勇于担当的意识,弘扬主动作为的精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重点把握好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要注重发挥好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了解实际情况、反映群众意愿、回应人民呼声的优势,健全征求人大代表对法规草案意见、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审议法规案等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协商、立法听证等制度,在立法中充分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让公众了解法规的来龙去脉,为正确实施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不断强化立法队伍建设,探索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教师、法律研究人员中招录立法人才,注重从实务部门选贤任能,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法规处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