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用铁律“守住”长春碧水蓝天

10.01.2017  19:06
市人大代表建议:用铁律“守住”长春碧水蓝天 - 新浪吉林
来源: n.sinaimg.cn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进程中,我们该怎样“守住”城市的碧水蓝天?市人大代表、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监事委员会主任程晓燕建议:坚定方向、明确目标,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完善立法 让城市环保工作走上法治化道路

  “城市环境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城市经济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标志城市社会文明的象征。我国生态环境状况近些年一直是政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很多人寄希望于发挥法律保障机制在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程晓燕代表说,近年,我国出台了多部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程晓燕代表认为,尽管近些年来我国的环境资源问题日益突出,但从总体上说,现行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减轻环境问题的影响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法律的实施效果与建设生态文明目标之间的差距仍显巨大。因此,环境立法仍需继续完善和改进。目前,环境立法不应再单纯强调立法数量的增加,而更应看重立法质量的提高。希望我市的立法机关能设计出一套主体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实施更加顺畅的环境法律法规实施机制。

  “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中,很多对责任主体监督和违法行为处罚标准都不明确。” 程晓燕代表说,环境监管手段要进一步创新。我国的环境立法一向具有重行政管理、轻市场机制的特征。政府行政手段具有便捷、高效、直接的优势,是国家开展环境监管的必要手段,但不能成为唯一手段。在地方环保部门难以摆脱地方经济发展利益束缚的前提下,仅依靠行政手段规制环境问题存在着明显的先天不足。因此,环境立法需要更加重视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严抓共管 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

  “我市的环保工作应突出重点,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程晓燕代表提出,要以“”为先,严格控制源头污染。严格把好环境保护准入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力打造经济发展的绿色引擎;以“”为赢,提高监测预警精确性。不断完善环境监测制度,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环境监测体系;以“”为强,全面推进综合治理。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真正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以“”为本,从严推进环境执法。以法治理念引领执法,自觉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的范畴和轨道,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环保制度和规则。特别要强调的是,有关部门要明确总体工作要求,并将重点工作责任一一落实到人,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从而促进环保工作顺利推进。

   追究责任 让人人都对法律存敬畏之心

  “以往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在法律责任部分的规定都是比较‘羸弱’的。守法成本很高,而违法成本却极低。这样的话,污染企业可能做出的普遍选择就是倾向于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因为环境违法行为即便被执法部门发现并查处,其通过实施违法行为而获得的经济利益也足以弥补因接受行政处罚而导致的利益损失。”程晓燕说,“法律责任要进一步严格化,如果法律责任不严格,则无论其他规定如何完善,其实施效果都会大打折扣。”因此,将来在提升环境立法质量方面,我市应当着重加强法律责任的严格化程度。首先,应当推行“按日计罚”制度,对企业违法排污的持续性行为,可以将其每一日的违法排污行为视作一个单独的违法行为,最终的处罚额度是按违法天数累积计算的。这无疑极大地增强了处罚的力度,提高了企业的环境违法成本和违法风险,迫使企业在经过成本收益计算后自觉选择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应当在环境民事责任领域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最后,要强化环境刑事立法的作用,让违法排污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员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

  总之,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不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设施、未落实环评措施或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企业,要立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偷排偷放、伪造监测数据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要严厉处罚,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