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精准援助计划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就业服务局获悉,长春市将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精准援助计划。对援助对象进行自主创业,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满六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关注一:援助对象
长春市将通过开展三年援助计划,确保每年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有一保一”,都能得到精准援助。
援助对象包括:长春市城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失业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随军家属;退役士兵;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关注二:精准培训
长春市将实施精准培训援助。以援助对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培训实现就业为目标,全面整合公办、民办职业技术培训资源。一是开展学制式技能培训。加强对全市各类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的指导。鼓励向有学制式技能培训需求的援助对象开放培训资源。二是开展定向式专项培训。针对援助对象的自身特点和用人单位需求,为援助对象提供社会、社区和家庭服务等定向式专项培训。
三是开展定制式创业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范围,优化创业培训内容,对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师上门指导、定期走访制度。对无创业经验的,开展SIYB创业基础培训。对有创业提升需求的,启动创业实训工作,免费开展创业实训、导师专训等定制式培训,提高援助对象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
关注三:就业援助
长春市将实施精准就业援助。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特点,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即时提供就业信息。各级就业服务部门保证信息搜集、发布的时效性,实现用人单位和援助对象岗位供需有效对接。
同时,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深入组织开展市场援助招聘、社区专场招聘、送岗援助服务等系列活动,对援助对象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提供“不挑不拣保证72小时就业”承诺服务。
另外,建设基地援助就业。全市各街道、社区建立就业创业援助基地。力争在三年内全市各社区依托所辖服务企业建立300个社区就业援助基地,100个街镇创业强化援助基地,20个县(市)区就业创业托底援助产业园。对于通过市场就业困难的援助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新开发及补充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排。
关注四:创业援助
长春市将实施精准创业援助。加快创业培训模拟实训基地建设,力争到2019年各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面向社会开放的创业培训公共模拟实训基地。一是资金补贴援助。对援助对象进行自主创业,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满六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二是场地扶持补贴。鼓励各区、开发区在辖区内为就业困难人员设立创业扶持网点,专门用于扶持辖区内就业困难群体自主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个网点1-3万元;三是创业贷款援助。对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的,根据经营项目实际可申请20万元以内贴息创业贷款。
关注五:社保援助
长春市将实施精准社保援助。援助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并以个体从业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享受社保援助政策。1、社会保险援助。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的50%,时间最长为3年,“4555”人员最长为5年。2、扶残保障援助。重度残疾人,按照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度的6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为15年,补贴资金从当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区级财政承担,现有政策,不增加支出)。3、社保贷款援助。符合申请条件的援助对象可同时向社保局申请缴纳社保贷款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