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盛小学旁边的停车场 收费咋不开发票
不开发票的停车场 新文化记者 王跃 摄
新文化讯(记者 王跃) “前几天我去东盛小学参加一个活动,学校旁边有个停车场,收费却不给发票。”7日下午, 长春 市民李女士向本报反映,在长春市东盛大街与双阳路交会处附近有一个小型露天停车场,收费不给开发票。
市民:收费5元 不开发票
李女士向新文化记者介绍,当时她的车刚停,门口的彩钢房里就走出来一名女收费员,“她说停车五块钱,我交完钱管她要发票,她说没有,我说为啥没有,她说爱停不停,如果不想花钱,就把车停到外面。”
李女士表示,因为当时赶时间就没有计较,但过后觉得不对劲。“别的地方停车都给开发票,为啥这儿没有?我单位能报销,没有发票我怎么报销?”
踏查:收费字样不显眼
8日中午,新文化记者来在到了李女士所说的这个停车场,停车场位于东盛小学北侧,大约有60个停车位,停车场门口立了个升降杆,升降杆旁有个彩钢房,屋内有个女工作人员负责收停车费。
这个停车场位于一家大型商铺的门前,而商铺目前处于装修状态,在商铺的墙上,记者看到了并不显眼的收费标准:“停车收费五元,过夜十元、车损自负、停车场只提供车位”等字样。在停车场里,此时已经停了大约30辆车。
“发票?没提供啊!就五块钱,要也没啥用。”在停车场门口,记者采访了几名刚从停车场内出来的驾驶员,他们均表示并没有得到发票等相关凭证。
居民:停车场或是商家自建
“这个停车场刚建一个多月,原来都是封闭的,现在建起来也挺方便的。”附近居民朱先生称,该停车场的位置原本是一家大型商务会所的停车场,后来会所倒闭,停车场就闲置了。“最近来了几个人把停车场整理了出来,开始收费,但价格不贵,就5块钱,所以平时停车的人挺多的。”朱先生猜测,能够在这片空地上建停车场的应该就是身后商家的老板,“估计原来这个会所被别人买了,里面没装修完,先把停车场整理出来收费了。”
针对此事,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将在工作日的第一天到现场进行查看,如果是未经批准开办经营性停车场的,将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收费员:不了解情况
随后,新文化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女收费员,但对方表示老板没在,自己不了解情况。
收费员:我们老板一会能回来,到时候你问他吧。
记者:一会大概是多久?
收费员:估计两三个小时吧。
新文化记者提出通过电话联系该停车场所谓的老板,但收费人员表示,自己没有老板的联系方式,最后,记者将联系方式告诉了该收费员,对方表示,老板回来后会联系记者的,但截至昨晚7点,记者并没有接到“老板”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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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发票可拒付停车费
据了解,《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为了避免出现停车场乱收费等问题,条例规定,停车场应当在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停车场标志和公示牌,标明停车场名称、停车位数量及监督电话;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停车人可以拒付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