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桃花苑小区酒瓶“从天而降”砸坏俩车

14.04.2015  12:49

  4月12号下午两点左右,家住亚泰桃花苑的陆先生把车停在了小区外。13号早上7点多,陆先生接到了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说是陆先生的车被砸了。 

  给陆先生打电话的,是另一名被砸的车主,陆先生听说车被砸,急忙下楼查看,结果让陆先生大吃一惊:自己车的后风挡玻璃被砸碎,车玻璃,碎啤酒瓶散落在车后座上,车后备箱的车漆还有一块被刮花。另一辆被砸的现代轿车前风挡玻璃的左下角出现裂纹,碎玻璃散落在风挡玻璃和机盖上。从现场情况看,应该是有人用啤酒瓶子砸坏了车玻璃,到底是何人所为呢?陆先生听到一种说法,说12号半夜曾经有人从楼上扔啤酒瓶子,砸到了楼下停放的车辆。附近一个烧烤摊的老板,证实了这一说法。 

  《城市速递》记者观察了一下现场,陆先生的车停在了吉林大路路南的人行步道上,人行步道旁就是亚泰桃花苑小区的高层住宅G栋。该栋住宅一共25层,一楼是商用。采访时业主都表示,高空抛物不是第一次了,以前也层发生过多次。记者在这栋楼大约三分之二高度的一居民家窗户,向下望去,看到一楼商铺房顶的缓台上散布着各种垃圾。 

  亚泰桃花苑小区一共有7栋高层。居民说,一般经常出现高空抛物情况的是回迁楼,住户的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外来租户很多,楼里的秩序很乱。既然小区内曾多次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否采取过相应的措施来制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呢?在亚泰桃花苑小区物业公司,金经理告诉记者,对于高空抛物的事,他们曾多次发出过提示。金经理还表示,发生这件事,他们会加大宣传力度,希望居民自觉杜绝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一旦伤人或者让他人出现财产损失,受害者该如何维权呢?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律师表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或悬挂物堕落,导致受害人的财物或人身受到损害的,如果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除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外,应当由可能加害的这栋建筑物的所有的使用人来承担,除非某一户居民,证明他不是加害人,这就赋予了受害人很大的权利,加害人需要自己举出相应证据,来证明没有加害的事实。 

(责任编辑:陈传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