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国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02.06.2015  10:58

  日前,宽城区国税局“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牌仪式正式举行。

  据悉,在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中,宽城区国税局经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推荐及国家税务总局考核,最终成功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宽城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精神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在今后税收实践中,将继续增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效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纳税服务水平,在税务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再创佳绩。  (记者李秀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