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1家企业获发新版排污许可证

06.09.2017  12:33

  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吉林省嘉诚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造纸企业,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等16家火电企业,近日领到了长春市环保局发放的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这标志长春市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据了解,长春市今年年初启动新版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新版排污许可证涵盖了排污企业从所有原辅材料、燃料到所有产品;从所有生产设施、治理设施到废水、废气排放口;从所有污染因子的产生环节、治理工艺到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到许可排放量;从企业的自行监测、管理台账、执行报告到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管等全部信息。排污许可证今后将作为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

  据长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实现“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开启企业自主管理,依证守法的体制和观念的大变革。环保部门将加大排污许可证监管力度,推动企业从被动治理转变为主动防范,将排污许可证建成企业守法的依据、政府执法的工具、社会监督的平台。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对无证排污、违证排污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记者刘颖 通讯员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