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就“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进行调研

27.10.2015  13:05

  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剑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座谈会、组织部分市人大立法顾问和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等,就“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进行调研。

  据了解,我市自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的30年间,地方立法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地方性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人大对地方立法的主导作用日益突出。在此次调研中,调研组与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市人大立法顾问、市人大代表围绕“新形势下人大主导地方立法的重大意义”“近年来市人大在主导地方立法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等问题进行热烈探讨,提出了许多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杜剑在调研中指出,立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基础和关键。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因此,要立好法、立良法,就必须做好综合考量,搞好顶层设计;要综合各方面力量,建立一支稳定的立法专业队伍;要做好经费保障,确保各项立法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  (记者祝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