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大众人家小区地下停车场变成“大市场”

18.11.2014  09:33

  市场门口有个炸油炸糕的,导致市场内油味较重   很多商家已经入驻营业   安全出口被锁上

地下车库变成市场,不少居民表示,生活方便了,但也挺闹心   市场里服装百货应有尽有

  市场里还有花鸟鱼行

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本应停满车辆,但在 长春 支农大街附近的天一·大众人家小区内,地下停车场却变成了“大市场”。不少居民表示,生活方便了,但也挺闹心,扰民不说,还有安全隐患。

17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市民声音

买菜方便了但生活受打扰了

17日5时许,天还未亮,很多人仍在睡梦中。这时,家住天一·大众人家小区的孙大娘却被楼下的喧闹吵醒。原来,距离孙大娘家不远的一个地下停车场,变成了“天一市场”。

在孙大娘眼里,家门口有市场本是个好事儿,买个菜啥的方便多了。但想要逛市场,必须经过孙大娘家门口,这让孙大娘有点吃不消。“这是一个早市,在小区里,我觉得太不妥了,影响了我们的休息。”孙大娘还觉得,这么多外来人进入小区,也有一定安全隐患。

采访中,不少家住该小区的居民觉得,有市场是好事儿,买菜方便了,但生活也因此而受到打扰,真是挺纠结的。

车库改成市场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

长春市民高先生则表示,小区内的这个车库多年来一直闲置,改成市场后,解决了支农大街附近一直马路早市的问题。“等于‘废物’利用,但这么改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高先生对此也产生了质疑。

记者调查

目前西区的商户已经满员

6时许,记者来到这个市场时,在门外首先看到了“地下车库禁止停车”的提示。不过,这里并没有车辆进出,倒是人来人往。

入口处,几个商贩在过道上卖东西,旁边还有人正在做排水施工。再往里走则都是人,市场位于地下,较为拢音,所以显得有些嘈杂。这里有数十家商户,有蔬菜、肉类、日杂、服装、干调等摊位,有的是独立门面,是由车库改成的,有的则摆在过道中间。记者在市场内走了一圈,发现这里分东西两个区域,目前西区的商户已经满员,东区尚未开放。

据该市场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他们经营的时间是5时到11时,西区商铺已经全部租赁完毕,东区也已经有大部分商铺租赁完毕。

门口炸油炸糕  市场内烟气缭绕

一进市场,不少人就捂住口鼻。原来,门口有炸油炸糕的,导致市场内油味较重,还有些许烟气缭绕。

由于车库处于下风口,而炸油炸糕的正好位于市场门口,味道就随风被吹进了地下。记者注意到,市场内有4个类似天窗的通风口,但为了保暖,上边窗户大多被关闭,气味则很难散去。

据该市场工作人员介绍,以后还将进驻熟食加工摊位,到时候会有排烟系统。

在该市场内,记者找到了几个消防栓,分别位于市场最里部和中部。记者也找到了安全出口,分别位于两个区的中部和出入口处。东西区加起来一共有4个安全出口,均通过楼梯通往地面。记者走了每一个安全出口,上楼后还发现了一个大门,但这些安全出口的门都是锁闭状态。

商户没在显眼位置张贴营业执照

在市场内,商户们都没有在显眼位置张贴营业执照。

随后,记者以想要租赁店铺的名义找到了该市场招商处。

招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市场西区有49个独立店铺,已经全部租赁完毕,东区有47个独立店铺,大部分也已经租赁完毕,若想租赁,则只能在东区选择或选择过道摊位。

提及在这里租赁店铺是否需要先注册营业执照时,招商处工作人员说,“现在先不用,可以先卖着,到时候有工商部门来统一办理,这个你不用担心。”

“那么,咱们市场方面有经营许可或营业执照吗?”记者以担心有人会查处为名询问。

上述工作人员说,市场有许可,“这个请放心,市场是属于‘天一开发公司’的。”

但当记者表示要看一看时,该招商处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不能给你看。”同时也拒绝了记者想要该开发公司的联系方式,称有事儿找他们就行。

物业:“这件事儿不归我们管”

随后,记者来到该市场所在的物业公司——天一大众人家物业管理中心。

该中心自称张女士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她说,“车库变市场这件事儿不归我们管,我们只是物业公司,管辖不了这个市场,这个地下车库是开发商所有,一直也没交给我们物业管理,所以这是开发商的行为,也参与不了其中。”

记者试图向其要一下开发商的联系方式,对方表示没有。

■工商部门说法

没有营业执照不允许经营

10时许,记者来到该市场所在辖区的长春市工商局汽车区分局锦程工商所。

一位工作人员在查询后表示,没有查到该市场的登记备案情况。

该工商所所长孙国祥说,该市场尚未到工商部门登记,在该商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前是不允许经营的,而且小区内的车库改成市场,也要征得小区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既有业主的同意。

孙国祥说,他们已经将此事上报,并要开会研究,然后会做出相应行动。

律师说法

车库改市场违反《物权法

长春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小区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属开发商所有,但前提是保证满足业主的需要。地下车库不能擅自改变其用途和功能。

“在车库规划出市场,很难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因为里边当初的设计就是车库,而非经营场所,开发商也理应还居民安静、卫生的小区环境。”李律师说。

本报将继续关注车库改为市场的情况。

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