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1068处违法违章建设工程要依法整改

18.05.2015  09:57

新文化记者从 长春 市春季防火情况通报暨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4月1日长春市将集中开展春季防火工作以来,全市累计检查单位3471家,发现火灾隐患2691项,督促整改1974项。目前,全市362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行了“户籍化”管理。

此外,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完成对长春市开发区违法违章建设工程调查统计,共发现1068处。其中违法违章建设工程最多的是朝阳区和九台区,分别255处,其次绿园区248处、高新区93处、宽城区48处、南关区21处、二道区9处、经开区14处、净月高新区12处、汽开区17处,双阳区30处,农安县32处、德惠市38处、榆树市26处。按照姜治莹市长“不合格的要坚决整改,违法违章的要坚决拆除”的批示。长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向各地主要领导下发督办通知,土地、规划、住建、安监等部门都要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查处拆除,尽快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新文化报(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