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地税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8.04.2015  10:39

  原标题:朝阳区地税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  (记者富沛海)日前,朝阳区地税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7日,在朝阳区地税局举行的授牌仪式上,省文明办负责人为该局授牌。

  近年来,朝阳区地税局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地税工作各个环节,系列创建活动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实现中国梦、税收作贡献”“诚信建设”“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好书荐读”“文明风尚传播”……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学在岗位、用在岗位、出成效在岗位,增强了创建工作的实效性、创新性。

  省文明办领导为朝阳区地税局颁发荣誉证书。  贾春文  摄

  为方便纳税人,朝阳区地税局在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去年4月,该局在社区成立了党员便民服务岗,由业务精、服务优的年轻干部轮岗提供税法宣传和政策咨询,将税收服务送到纳税人家门口。同时,开办了纳税人之家、纳税人辅导站,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该局不断完善服务模式,增设了全智能窗口,将即时办结事项纳入“一窗式”综合窗口受理,研发办税软件,开通自助服务项目,促进税收服务现代化。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让朝阳区地税局税收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2%,先后获得“三满意”窗口标兵单位、省文明单位等众多荣誉称号。

  “我们要以这份荣誉为新的起点,查摆不足、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目标鞭策自己。”朝阳区地税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巩固、深化、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全面提升服务经济和服务纳税人质效,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