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商局发布提醒 在线填写《企业年度报告书》有七条注意

10.06.2015  15:35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工商局获悉,我市企业年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在线填写《企业年度报告书》时要注意七条重要事项。

  据悉,这七条注意事项为:一是年度报告内容要真实准确,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二是报告书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选择“”;三是报告书一共有七项内容,企业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为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四是每个股东的认缴额和实缴的出资额均只有一条信息记录,要填写截止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认缴和实缴的出资时间为最后一次认缴、实缴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为所有出资方式的总和,可以多选;五是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六是企业资产状况信息,数据应当填写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七是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及从业人员,为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由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中,对外担保信息可以自行选择某条具体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准确的,应于6月30日前完成更正。更正前后信息同时公示。(记者  耿明哲)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