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豪酒店被停止经营 违建有重大火灾隐患

12.04.2016  11:11

  一个开业多年的四星级宾馆,三楼不但是违法建筑,同时还存重大火灾隐患。在长春市金源大市场发生火灾后,长春圣豪酒店4月6日贴出《停业通告》。对这个存在严重消防火灾隐患的单位,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消防科针对消防存在的隐患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并且长春市规划局张贴出责令“不得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告,长春圣豪酒店被停止经营。 

  酒店停止经营  顾客消费卡成“废卡” 

  家住长春市西安大路的刘先生经常在圣豪酒店洗浴消费,年初,刘先生花5000元在位于长春市西安大路与辽宁路交会的长春圣豪酒店办理了一张消费储值卡。刘先生说,他用了不到一半。这几天去圣豪酒店再次消费,居然发现偌大的圣豪酒店突然关门,致储值卡无法消费,酒店的转门贴满了通知,一个是今年3月23日长春市规划局对该酒店下发的停止经营活动的公告,另一个是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消防科下达的整改通知书。看到酒店门口张贴这些通知和公告,刘先生才知道,酒店关门是因为违法建筑及消防不合格等原因所致。 

  为了解决储值卡的问题,刘先生便找到圣豪酒店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突然接到停业通知的,这次是因为酒店现正在使用的建筑是违法的,市规划局责令停止经营。酒店好像是有消防的审批手续,但前段时间朝阳区公安分局消防科检查时发现,违法建筑顶棚为彩钢,并采用可燃苯板、发泡胶等大量不符合消防规范的易燃材料装修,还有好多电线穿布于笨板和发泡胶之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酒店经营方不能违法经营,依法遵守政府下发公告之规定,从对广大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角度考虑,不得不做出停业举措,因事发突然,经营方对于善后的工作,正在积极地与吉林省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解决办法。如酒店4月15日无法正常营业,届时将对持储值卡的顾客办理咨询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酒店关门  门口见多张通知 

  10日,记者来到长春圣豪酒店。在该酒店南门口,见到几则通知。其中一张是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消防科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这张写有长朝公(消)行罚决字的处罚书上显示:朝阳区公安分局消防科检查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三层彩钢耐火极限不足。楼顶采用可燃发泡御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第5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7项之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吉林省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圣豪酒店分公司叁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在今年3月23日长春市规划局贴出的公告上,记者看到吉林省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字样,该单位在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以北、辽宁路以西建设的公建项目—(原二层接一层)建筑面积3967平方米,现作为“圣豪酒店”的洗浴休息大厅、会议室、宴会厅使用。 

  经查:该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49条、长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40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不得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楼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引居民强烈不满 

  长春圣豪酒店三楼,是近4000平米的违法建筑,并存在重大消防火灾隐患。而长春圣豪酒店连体就是经纬大厦小区,这里住着数百户居民,他们就住在该酒店的连体楼内。多年前就有居民举报过酒店3楼是违法建筑,存在重大消防隐患,为此,居民们也曾多次找过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将这3楼违法建筑拆掉,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此事不了了之。住在4楼的居民告诉记者,如果该酒店3楼发生火灾,殃及的就是整栋大楼内几百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的居民也到酒店3楼看过,发现3楼楼顶全部是泡沫苯板做成的,确实是可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将瞬间引燃整栋大楼,后果将不堪设想,所有的居民现在都提心吊胆,生命财产的安全时时刻刻地在遭受着威胁。大家希望有关部门尽早消除火灾隐患,能让大家安心生活,睡个安稳觉。 

(责任编辑:陈传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