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平:为《网络安全法》出台点赞

09.11.2016  15:39

  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领域立法,赢得了舆论一致点赞。这部基础性法律的出台,是网信领域的里程碑式事件,法律着眼现实、立足长远,对维护国家总体安全具有深远意义。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都强调了网络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此次万众期待的《网络安全法》顺利出台,与总书记的战略判断一脉相承。在网络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国家发展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时代背景下,这部法律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众望所归。

  新鲜出炉的《网络安全法》有六大亮点: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这六大亮点,体现出我国在互联网空间治理上博采众长、自信开放、以人为本的大国智慧、大国担当、大国情怀。

  “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长期以来,国际社会普遍呼唤一个更为公正合理的互联网秩序。《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就是对中国倡导的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的法治化实践。其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规则的确立等举措,都体现了立足国情、兼容并蓄的中国智慧。这部法律的出台,既理直气壮地展现了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决心,也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出了心声,展现了中国主动引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的大国担当。

  “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是本次立法的突出亮点。近年来,日益高发的个人信息泄露和网络诈骗案件,制造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家庭悲剧,一次又一次刺痛着公众的心。加强网络空间的法制建设、净化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急切期盼。为此,《网络安全法》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针对网络诈骗专门设立了相关条款。如“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回应民众关切,直面难点热点,给心怀不轨的“网络害虫”加上了“紧箍咒”。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随着《网络安全法》在世界关注、举国期待之下顺利出台,中国网信领域迎来了新的重大机遇。有《网络安全法》保驾护航,中国网信事业的发展必将迎来更加光明的未来。(国平)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