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四项措施”加强纪律审查工作

09.10.2015  16:51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各党委(党工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把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是突出监督责任。要求各纪委(纪工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突出纪律审查,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突出问题。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着力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着力查处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着力查处小官巨贪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四是严肃追究问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或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