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随地吐痰险被“谋杀”,谁该反思?

20.07.2016  04:36

  男子谭某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在火车站随地吐痰被陌生人“看不惯”。当火车呼啸进站的瞬间,他被对方猛推一把,从站台掉下一米多高的股道,眼看就要被火车撞上。所幸他反应迅速,迅速一跳,躲过了一劫。目前,对其痛下狠手的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长铁警方刑事拘留。(7月18日长沙晚报)

  不文明行为在当今社会屡见不鲜,这与旁观者制止不文明行为的主动性缺乏休戚相关。举个简单的例子,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需要排队,但在面对插队的情况时鲜有人会站出来指出不是,当大家都抱有得过且过的态度时,便成了对不文明行为的一种纵容。与之相对比,李某能够对“吐痰”行为说不,值得众人效仿,可是他的做法却让人汗颜。

  在火车呼啸进站的瞬间,将对方从站台上推下股道,这种故意伤人的行为与守护文明背道而驰。值得庆幸的是,谭某反应迅速,避免了这场悲剧的发生。近些年,遏制不文明行为演变成违法行为的事件时有发生,明明是文明行为的守护者,却最终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守护文明行为呈现极端化发展态势?

  其一是国家相关部门对于不文明行为治理缺少有效的手段。人们对愈演愈烈的不文明行为深恶痛疾,更对综合治理部门漠然处之的态度痛心疾首。面对久治不愈的社会“顽疾”,公众心中压抑诸多不满情绪,所以才会一碰即发。

  其二是缺乏民间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因为遏制不文明行为引发矛盾冲突不在少数,而矛盾的加剧扩大源于一些民众对法律生疏,遇事想不到向法律求援,更深层次的暴露出社会法律援助机构还远没有广泛为人熟知,法律援助的内容还不够普及深入,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发生民间矛盾的时候第三方如何有效介入,避免矛盾最大化是相关部门亟需思考的问题。

  其三是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盲区。公民对法律了解的不够,多数情况下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为逞一时之快犯罪获刑的不在少数,这说明我国普法工作没有做到位,致使一大部分公民的法律意识处于片面的不系统的法律心理层次,处于法律意识发展初始状态。

  男子谭某因吐痰被人“看不惯”被退下站台的事件,看起来是偶然事件,但其中却含有许多必然的成分,值得我们深思。当用合法、文明的行为去制止不文明成为常态时,全社会的文明才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