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丨在蛛丝马迹中寻找真相,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10.06.2020  19:21

近日,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吉山主持召开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听会。申诉代理人苏某及相关部门代表参会,会议邀请该市市人大、市司法局相关人员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吉林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岩到会指导。

 

 

申诉人苏某春是东辽县渭津镇小良村村民,2002年将承包的土地流转给第三人李某义,2002年李某义取得了土地经营权证书。同一块土地,苏某春持有土地承包合同,李某义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苏某春从2009年提起诉讼要求收回土地经营权,历经民事、行政诉讼,县、市、省三级法院都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直到2019年苏某春因病去世,其儿子苏某作为代理人又踏上了诉讼之路。2020年,苏某到辽源市检察院进行申诉。

因此案涉及人员、部门众多,时间跨度长,属多年申诉的典型案件。该院检察长刘吉山在听取承办检察官关于案情的汇报后,对案件办理提出了三方面指导性意见,一是要认真审查确定争议矛盾焦点;二是要充分行使行政检察的调查职权;三是务求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对此案展开认真细致的调查。案件调查适逢疫情,承办检察官坚持防疫与办案两不误,在县人民法院、县法治办、县农业农村局、镇政府、村之间往来奔波,在蛛丝马迹中找寻着历时20年的案件真相。

案件的突破口发生在承办检察官的走访中,一位老人过来随口说了句:“李某义不是农村户口!”承办检察官抓住这一关键线索,经过依法调查查明,李某义在1987年以后不仅户口不在东辽县,并且还不是农村户口,至此,案件真相逐渐明晰。辽源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推动案件进行实质性化解。

听证会围绕县政府为李某义颁发土地经营权证是否合法的争议焦点,申诉代理人与相关部门代表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听证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评议。刘吉山检察长在听证会结束时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研究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听证员的评议意见,最终与政府、法院等部门共同努力,依法依规化解该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听证会上,申诉代理人苏某最初情绪激动,伴随听证会的进行,检察机关的释理说法让他情绪渐渐平复,并在会后激动地说到:“我们全家向今天参会的领导深表谢意,谢谢了!

 

 

经过实践探索,辽源检察机关初步形成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机制,一是会前检察机关先向涉案部门、申诉人下发通知书,并书面告知参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听证会之前与涉案部门等交换意见,让参会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程序基础上做充分的参会准备。三是听证会通过事实调查、质证辩论和听取意见三个环节,让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从不同的角度,求得案件最佳解决方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