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丨阐明认罪认罚适用,公开听取各方意见

10.06.2020  19:21

为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6月3日下午,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侦查人员及值班律师参加案件审查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就犯罪嫌疑人韩某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许某某破坏生产经营两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办案检察官围绕案件犯罪动机、作案经过、涉案金额、重要情节展示证据,形成证据链条,依法证实犯罪。阐明了认罪认罚程序适用,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况进行介绍,提出拟对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定罪不捕的意见。

参加公开听证审查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仔细审阅了案件材料,对案件的证据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向承办人进行提问,承办检察官逐一详细解答。人大代表、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分别对拟作不批捕处理发表个人意见,均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定罪不捕决定。人大代表对许某某破坏生产经营一案是否涉及恶势力犯罪提出疑问,检察官随即介绍了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并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积极向该院提供辖区内的黑恶犯罪线索。

此次案件审查公开听证,体现了广大群众法治期盼和司法人员专业评判的有机统一。该院将持续深入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正确处理司法机关相互支持配合、监督制约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驰而不息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