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起南关区142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将淘汰

01.06.2016  00:50

   长春日报讯 (记者刘鹏璐 通讯员李春晖)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6月15日起,南关区将全面禁止辖区内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使用,142台燃煤小锅炉将面临淘汰。

  按照市政府3年内淘汰建成区内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工作要求,2014年至2015年,南关区已淘汰了311台燃煤小锅炉,目前还有142台未淘汰。对此,南关区进一步明确了今年淘汰燃煤小锅炉的时限与要求。决定从6月15日起,辖区内相关单位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务必停炉,全力以赴进行整改;逾期仍继续使用者,将取消政府补贴资金,强制拆除锅炉,并依法严厉处罚;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将行政拘留直接责任人,并实施网上公示、媒体曝光,降低其信誉等级。

  南关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9月30日前,辖区内所有10吨以上锅炉(含备用锅炉)必须完成治理任务,确保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吨及以上锅炉要同步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