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正式诞生

20.05.2015  11:19

   城市晚报讯 吉林省检察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从4月20日启动,到今日刚好一个月。一个月来,重点开展了吉林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工作,也就是省院和长春市九台区院的员额内检察官的选任工作。为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检察改革、支持检察改革,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全面公开员额内检察官选任的工作进程和相关事项。

  检察官员额制就是压缩现有检察官数量,实行定量限量管理,通过严格的遴选方式,选出更加优秀的人才进入员额内,使检察官真正承担起谁办案、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员额内检察官选任是检察改革诸多项目中的第一环节,也是检察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4月20日以来,按照《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吉林省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一直稳步扎实推进这项改革工作实施,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

  利用三天时间,组织试点院的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有关骨干人员,以及省检察院机关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共15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期间,学员们围绕检察改革方案中关于检察官等级模拟套改、机构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检察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解析。笔试面试是选任工作的重要步骤,也是体现公平公正的重要一环。在选任工作中,始终严格选任标准,细化操作程序,在选任范围上,对原有检察员、助检员一视同仁,规定三级检察院两者进入员额的比例为60:40、75:25、80:20,优秀的助检员还可以担任主任检察官。在选任标准上,坚持以“具备成熟的司法能力”作为根本条件,包括政治坚定、法学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廉洁敬业等。在操作程序上,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经过笔试、面试、领导推荐、群众推荐、谈话推荐等环节,可以说是“过五关斩六将”。

  通过了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5月15日下午,省委政法委召开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会议,来自全省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共17人,成为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随后,在召开的遴选委员会第一届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听取审议了《省检察院检察官员额制度安排和第一批拟录员额人员的意见》,陈凤超常务副检察长对省院和九台区院拟任员额内检察官情况进行了汇报和简要说明,根据员额内检察官选任考试成绩排名,按照最终选出人员与候选人员1:1.1的比例,提请省院135名拟任员额内检察官,九台区院33名拟任员额内检察官。经遴选委员会的审议、讨论和表决,决定对省检察院125名拟任员额内检察官,长春市九台区院30名拟任员额内检察官,纳入检察官员额。至此,吉林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正式诞生。 (记者 王秋月 实习生 李作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