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8日上午在长春结束

29.11.2014  10:24

  会议补选蒋超良为吉林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通过了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其中,人事任免具体为:免去张临伟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郜连生的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顾吉正的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汪振宝的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春彦的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于飙的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志成的白城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朴永刚的图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张敏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刘佳民、高光、王鹏才、吴从民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顾吉正为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任命汪振宝为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于飙为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任命朴永刚为图们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任命郭金钟为图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景非、张俊韬、陈易滢为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刘增林为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张维顺、赵宪林为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记者  徐微 )

(责任编辑:杨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