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一大娘再婚老伴去世 房屋继承起纠纷

07.04.2015  11:31

原标题:再婚老伴去世 房屋继承起纠纷

房子是生活中大话题,因为房子的事情产生纠纷的情况很多,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会给家庭成员带来很大的矛盾。近日,延吉市民李大娘就遇到这样的问题,因为再婚老伴去世,在房屋继承上她与老伴的子女们产生了分歧。

李大娘今年74岁。2010年,她与80岁宋大爷领取了结婚证,两个老人从那时起一直相互扶持着过日子,但是3年后,宋大爷突然患病离世。在两人结婚前,宋大爷有一处房产,现在已经动迁,李大娘认为自己可以得到适当的财产,但宋大爷的子女不同意,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他们说动迁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和我没有关系。”李大娘说,我觉得我应该有继承权,这拆迁款应该也有我的一部分。 李大娘还表示,现在事情协商解决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她打算考虑走司法程序,看看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为此,张大娘找到北山街道丹吉社区求助,工作人员表示,张大娘应该享有继承权,如果其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延吉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焦成栋表示,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再婚老伴也有房屋继承权。但如果有遗嘱,就先要保证遗嘱的有效,按遗嘱执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李大娘和宋大爷如果依法登记结婚,李大娘在宋大爷去世后就享有继承权。继承财产也分婚前和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李大娘应该和宋大爷的子女共同分配,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先拿出一半给李大娘,剩下的一半再由李大娘和宋大爷的子女共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