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举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实施办法》通报会

15.11.2014  11:09

    13日,市政协召开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办法》检查情况通报会。会议对《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长春市政协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草案)征求了意见。市政协副主席张晓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8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协办公厅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贯彻《实施办法》工作开展检查。《实施办法》下发后,各县(市)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办理程序规范,采取措施得当,加强考核监督,注重办理效果,转变了提案办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了提案办理流程,加强了提案办理工作实效。     针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张晓华提出三点建议: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准确理解和把握《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各级政协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贯彻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落实。 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在规范办理程序、健全办理机制上下功夫;在突出办理重点、强化协商上下功夫;在增强提案答复针对性、采纳落实提案意见建议上下功夫,把《实施办法》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此外,还要以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通过学习和培训,切实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提案工作提供保障。     会上,各级政协组织还对《长春市政协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草案)发表了意见。(记者王菁菁)

(责任编辑:杨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