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瘦身” 奥赛成绩与高考加分“脱钩”

25.03.2015  13:54

  随着近年来高考公平的呼声越来越高,高考加分政策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热议。24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5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出台,有项目“瘦身”、也有项目取消。

  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体育特长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取消高考加分资格;2015年1月1日之前获得的,继续保留加分资格。

  对于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干部、市州级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项目,将从2015年高考起直接取消。

  暂时保留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取消加分资格。但考虑到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性,予以保留少数民族预科班报考资格。

  此外,取消了地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政策。

  加分分值进一步缩减。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体育特长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可继续保留加分资格,但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加分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对于散居地区非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继续保留加5分资格,但只适用于吉林省省属高校在本省招生;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取消加分资格。(记者 张 佳)

   扶持性加分仅保留五项  

  此次改革虽对鼓励性加分进行了调整,但扶持性加分仍有所保留和完善。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015年高考我省保留以下考生高考加分资格:

  1、烈士子女。

  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记者张佳)

  

  解惑高考加分新政  

  我省少数民族政策如何界定?学科特长生加分资格取消后,还有优势吗?我省在规范和清理高考加分方面还有哪些具体措施?……针对广大家长关心的我省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热点问题,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解答。

  少数民族政策界定方式

  一是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照顾加分资格,分值为10分。

  二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州三县,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本民族考生,保留照顾加分资格,分值为5分。

  三是散居地区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继续保留加5分资格;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取消加分资格。

  学科特长生有机会享受自主招生初审优先通过

  取消加分后,相关的评优、竞赛等活动仍可正常进行,但不可与高考挂钩。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所获奖项,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在初审时给予充分考虑。例如,2015年1月1日后获得奥赛奖项及学科类竞赛奖项的考生,2015年高考自主招生时均有机会享受初审优先通过的待遇。

  此外,具备艺术、体育、学科特长的考生,学校将如实记录到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中,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记者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