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今日上午9时18分至41分试鸣防空警报

18.09.2016  18:45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经长春市政府决定,于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41分试鸣全市防空警报。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O一六年九月一日

  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预先警报是预先告诉人们,敌人即将空袭城市,要求做好防空袭准备。规定音响信号: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空袭警报是表明敌空袭兵器已临近城市,空袭即将开始或已经开始,警告人们迅速隐蔽。规定音响信号: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解除警报是表明该阶段空袭已经结束。规定音响信号:连续一声长鸣,时间为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