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主抓六项重点任务

09.03.2017  13:35

  调结构

  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适当调减籽粒玉米面积,扩大鲜食玉米和饲料玉米面积,恢复大豆面积,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旱改水”步伐,进一步扩大水稻种植面积。突出发展园艺特产业,扩大蔬菜、水果、花卉苗木、食用菌、马铃薯、杂粮杂豆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

  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突出抓好皓月清真肉牛产业园区、双阳梅花鹿产业园区、农安县畜产品加工业集中区和102国道畜产品加工产业带“三区一带”建设。确保免疫无口蹄疫区通过国家验收。

  推进生态渔业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净水渔业”,优化品种结构,积极发展休闲渔业,重点抓好新立城水库、石头口门水库等8个示范区建设。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重点建设杨树、大果榛子、沙棘果、黑果花楸等苗木繁育基地,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和林下经济。

  加快培育现代都市农业。加快打造长春环城现代都市农业圈,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新兴业态,鼓励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城市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都市农业项目,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促转型

  全力打造现代农业“五大实验区”。集成推广重大增粮技术。落实玉米保护性耕作330万亩,开展水稻稻瘟病统防统治航化作业130万亩。

  大力推进全程机械化。高标准完成240万亩机械深松整地任务,建设全程农机化示范区100个(每个200公顷),全市耕种收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83.5%。

  加快农业信息化进程。抓好农业物联网建设试点,推进农业生产向智能化迈进。

  开展黑土地保护与治理。在榆树、农安开展秸秆堆沤还田技术试点。重点抓好100个总规模为15万亩的秸秆全量还田保护性耕作示范点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5%。

  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松榆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等18个项目,协调推进德惠“五大围堤”防洪工程等9个项目,协调实施饮马河、松沐、双阳、七间房等4座大中型灌区渠系改造工程。解决45个贫困12.6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农防林及残次林更新改造造林600公顷。推进已清收林地还林工程,完成林地清收造林4000公顷。

  抓好气象为农服务。

  打品牌

  以促进绿色发展为基本要求,把“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摆上突出位置,把工作着力点转到品牌建设和市场开发上来,全面组织实施《长春市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规划》,切实抓出声势、抓出实效。

  重点抓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分类建设20个重点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

  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生产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立并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年内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60个,全市“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400个以上。

  集中打造长春特色品牌。加大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集中包装打造一批长春特色绿色有机农产品,继续组织好长春名优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

  大力开发农产品市场。积极开展“长春大米”、“双阳梅花鹿”、“精气神黑山猪”、“新立湖有机胖头鱼”等地域特色品牌的对外宣传推介活动。在天津、杭州等大中城市建设“长春名优农产品销售中心”。组织实施农村信息化进村入户工程。

  上项目

  组织实施“农业项目3年攻坚计划”。今年农业领域新建续建项目116个,计划总投资723亿元(其中,2017年计划投资259亿元)。年内计划组织和参与招商引资活动14项,引进资金100亿元以上,县域各县(市)区农业招商引资要分别达到20亿元以上。

  积极开展对外农业合作。积极与天津、杭州等对口城市和全国其他重点城市开展农业领域的广泛合作,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

  要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扩大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数量和规模,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计划实现2250亿元,增速保持在8%以上。

  突出抓好县域重点项目建设。要抓好县域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建设,年内各县(市)区要力争新开工建设10亿元以上项目两个以上。

  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创造宽松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并支持工商企业与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

  抓改革

  深化农村改革是农村发展的根本途径,要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推进各项改革逐一落地,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破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努力形成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契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

  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改革。除城区列入“十三五”城市发展规划之外的所有村,年内要全部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改革任务,为推进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打好基础。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范围,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

  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落实《长春市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不断提高金融对现代农业建设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林业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地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按照省里要求完成好改革任务。

  切实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落实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引导农民适时售粮。

  积极抓好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大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力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进展,完成阶段性目标。

  保增收

  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把国家农业综合补贴、玉米生产者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新增500个、家庭农场新增500户。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比例达到36.5%。

  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年内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4000人,继续抓好现代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

  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深入开展农村“双创”活动。强化政策引导,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创业创新主体。

  创新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深化“引凤还巢”工程,积极发展农村妇女草编项目,完善长春巾帼农产品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功能,推进村级“巾帼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打造巾帼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发展巾帼乡村旅游项目。

  全面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突出抓好省、市两级重点村建设,实施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支持计划,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第二届“最美乡村”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