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71岁老人再婚遭子女反对 提前给儿女写遗嘱

15.06.2015  13:43

吴强今年71岁,家住在长春市绿园区。10年前他的老伴因病去世后,吴强便一直一个人生活。2014年他参加社区活动时认识了比自己小10岁的王女 士,经过一年的接触,吴强觉得和王女士很合得来,所以便萌生了想要再婚的想法。“小王的丈夫在8年前也是因病去世了,她也自己过。我俩都觉得对方挺合适 的,可以互相照顾,而且也有共同语言。”吴强说。

今年5月,吴强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自己的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没想到三个孩子竟然全都反对父亲再婚。

担心再婚会影响财产问题

14日记者联系到了吴强的大女儿吴女士,对于父亲再婚的问题她表示主要担心之后的财产继承问题。“我爸一个人过了10年确实不容易,虽然我们姐弟三 个平时总回去看他,但也不能做到每天都陪在他身边。现在他提出想再婚的想法我们也都能理解,可是我问过一个律师朋友,一旦我爸再婚,他的新老伴就成了财产 的第一继承人。现在我们对那位王女士的情况都不了解,万一出现点问题可怎么办,家里可有好几套房子呢。”吴女士说。

老年人再婚赡养关系不变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宗丽娜表示,现在的确有不少子女反对父母再婚,因为现在实行夫妻财产公有制,一方死后,另一方的确是法定第一继承人。

这样一来,死去一方的子女就有可能失去所有本应属于自己的遗产。不过按照《婚姻法》里的相关规定,任何人都不得阻拦老年人的再婚行为,就算亲生子女 也不行。“这是对老年人的一种保护,也是维护他们在晚年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且老人再婚后他们子女的赡养关系并不会发生变化,子女仍要赡养自己的老人,不过 可以不赡养父母再婚的老伴。”宗律师说。

提前写好遗嘱做财产公证

面对儿女的担心和阻拦,吴强显得十分无奈。为了能顺利再婚和王女士领证,吴强决定提前写好自己的遗嘱。对此宗律师表示,为了打消子女的担心,现在很多想再婚的老人都会像吴强一样提前写好遗嘱并进行财产公证,这样是一道“双保险”,对男女双方都好。

“既然他们担心财产的问题,那我就提前把遗嘱写好,把家中的财产一一分配好。我和小王商量过了,我们双方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谁的婚前财产由谁的子女继承,这样对我们俩都好。”吴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