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交全额供热费遭拒 供热公司:后悔药吃晚了

14.10.2015  08:33

近日,家住保安街13号楼的朱女士,希望将前段时间她缴的基础热费改成全额供热费,但是几次和供热公司协商都没成功。

9月份缴完基础热费

现在想改成全额供热费

原来,保安街13号楼是朱女士父母住的房子,3年前父亲去世后,她将母亲接到自己家照顾。13日朱女士说,她母亲只交了20%的基础热费,前段时间提出想回老房子住,所以她又去供热公司,问能不能改成全额供热费,但遭到了供热公司的拒绝。

供热公司不同意

老人可能要挨冻了

“我是10月初提出来的,但供热公司说不能改了,已经按照所签的合同准备好了。”朱女士曾多次和负责保安街13号楼的供热单位 长春 区域暖房有限公司沟通,但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我觉得我有选择供热模式的权利,既然没正式供热,所以我可以改变选择。”朱女士说,希望供热公司能体谅她家的难处,让她缴全额供热费。

供热未开始

居民可更改采暖决定

随后,记者查询到,根据2015年3月25日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自2015年3月25日施行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五条:热用户需要改造供热系统或者停止供热的,应当在10月15日前向热经营企业申报,经同意后,方可改造供热系统或者停止用热。

供热未开始居民能否更改采暖决定?对此,朝阳区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在供热未开始时,居民能更改采暖决定,若用户与热力公司签署过相关用热合同,合同就会对双方有约束力,要根据合同约定的执行。

已经注水

无法更改供热方式

13日上午,记者从长春区域暖房有限公司了解到,已经不能更改朱女士房子的供热方式。

长春区域暖房有限公司外网维修部陈先生说:“我们非常理解朱女士家的情况,但1日前后,我们已经注水了,她家交了20%基础热费后,已经将她家供热管道的阀门给关上了。”

据悉,朱女士家前3年都没有供热,阀门很可能锈住了,现在贸然动阀门,可能会引起供热管道爆裂漏水,今年无法更改朱女士家的供热方式。

长春晚报记者 康重华  实习生 李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