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270个工作日给房产证 入住3年没见房产证

11.05.2015  10:07

  业主在销售中心悬挂条幅维权。摄影 袁迪

房子入住三年了,不仅房产证迟迟没有办下来,连合同中承诺的违约金也没拿到。这样的事就发生在 长春 新星宇和源小区。近日,上百户业主多次找开发商讨要说法,开发商也曾多次承诺过会尽快办理,但是每次都以“失信”告终。

承诺270个工作日下房证

如今等了三年没见着

10日,位于高新区永新路与光谷大街交会处的新星宇和源小区的销售中心,聚集了上百位小区业主,大家的目的只有一个,向开发商讨要自己的房产证。

业主赵先生告诉记者,他2011年10月在新星宇和源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2012年12月新房交付使用。按照当初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将在房子交付使用后270个工作日内,为业主办理产权证。“这都过去快三年了,房产证还一点消息都没有。”赵先生指着手中的购房合同说。在赵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第十五条明确约定;如逾期未办理下来房产证,出卖人按已付房款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也没按合同办事,对于违约金也不愿意赔付。每次我们来找,答复都是再等等。”业主周女士说,现在因工作调动,她想搬到别处居住,想把这套房子卖出去。“但房屋中介说,没

有房产证,房子卖不了。”无奈之下,周女士只能每天起早贪黑来回跑。

“我不怕房子空着,就担心没有房产证不能证明房子是我的,将来做什么事都不方便。而且,我最近听说小区的房子早就被抵押了,如果这是真的,那我们的权益就更没有保障了。”周女士说道。

为了讨回自己的权益,业主们多次找到小区开发商,也多次得到开发商的承诺,但每一次都以“失信”告终。“每次我们来找,接待的领导都不一样,承诺的都特别好,结果却是一个月一个月的往后拖。”业主万先生说,自打今年开始,开发商更是连接待的人都没了,大伙一找就是领导不在,对于啥时候下证,违约金的赔偿却只字不提。

怀疑房屋质量问题 业主与开发商积怨已久

“既然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办理时间和违约赔偿,那么开发商就应该履行合同,现在拖了我们这么久一点答复都没有,实在太没有诚信了。”万先生气愤的说,其实大伙这次来讨说法,并不全是因为房产证,他们还怀疑房屋质量有问题。据了解,从入住以后,几乎所有的业主家都出现了墙体裂缝、长毛、窗户漏

风、地面下沉等问题。他们将情况反映给开发商,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我家是一楼,现在地面已经开始下沉了,屋子墙面也出现了裂缝,开发商和施工方都来看过,也承认地面存在下沉,但就是迟迟不给解决。”业主孙先生说,开发商这种做法就是在拖,过了质保期就不管了。

随后,记者来到孙先生家,看到屋内大厅的地砖部分开裂,其中两块地砖的接合处已错开,有明显下沉的情况。附近的墙面也出现大面积裂痕,一直延伸至棚顶附近,卧室、厨房的墙面,裂痕数量超过10条,最长一条接近半米。“门窗出问题不给修我同意,但地面下沉就是质量原因了,开发商自己也承认有问题,但是就不给修。眼看着这一天天下沉,这房子我都不敢住了。”孙先生说道。

当日,记者又来到新星宇和源销售中心,前台的几位置业顾问表示,负责人不在,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律师:开发商已涉嫌违约

房产证迟迟拿不到手,居民们又该怎么办呢?记者咨询了 吉林 刘继业律师事务所商永辉律师。他告诉记者,开发商如果没有按照合同上的日期及时为居民办理房产证,属于违约行为,应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赔偿义务。“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办理房产证,建议居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居民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履行没能按时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商律师告诉记者。

长春晚报 记者 袁迪 实习生 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