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免收年费 我市仅六家银行公示

14.09.2015  11:11

  从去年8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发布规定,商业银行须为客户提供一个免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新政实施一年有余,规定执行情况如何?近期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组织了一次体验式调查,并于近日发布了调查结果。调查报告称,多数银行未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对相关规定进行公示,许多消费者没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

  体验:银行主动告知少

  近期,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我市16家银行、77家营业网点进行了暗访,调查这些银行营业网点贯彻落实免收的情况,这其中既包括大型国有银行,也有商业银行。

  经暗访发现,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规定的只有6家:工商银行华阳储蓄所、中国银行西广场支行、建设银行西广支行、兴业银行东盛支行、光大银行太阳城支行、浦发银行临河街支行,占比近10%,而其他银行没有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公示。

  在通报会上,长春市消协秘书长钟萍说,近期市消协接到相关投诉较多,去年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第三条规定:“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该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银行办业务时不主动告知客户相关规定,是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调查:许多市民并不知情

  虽说该新规已经实施一年,但是,市民们对此知情吗?市消协和记者分别进行了相关调查,结果显示,60%的网友是通过媒体才得知银行卡年费和管理费可以免除,而“早就知道了”的网友仅占30.5%。

  “免年费了?我上个月还收到了银行发的扣年费短信。”市民李女士表示,自己是在看到朋友圈的消息后才了解到这一新规的。“办卡、取钱的时候从来没有工作人员提醒我,银行公告和短信也没有可申请免年费的通知。”她认为,用户不申请取消年费和管理费,银行就不取消,这样的做法属于“霸王条款”,“去年8月份规定就开始执行了,银行竟然都不吭声,要是新闻不报道,是不是就这样‘瞒天过海’了?

  网友“千寻”则认为,办理该业务普遍要求消费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去营业网点办理,不够人性化。

  建议:采取有效告知方式

  针对此类现象比较普遍的情况,6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召开了通报会,要求各大银行必须履行告知储户相关政策的义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银行业务服务方面的政策,在执行政策中不留死角,切实让广大消费者享受到国家在银行业服务方面的惠民政策。同时,也建议银行在窗口及其他渠道,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进行告知。

  市消协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平时多留心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时多咨询,多注意办理场所的提示语,以便及时享受到应得的政策优惠。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保留证据,及时与经营者联系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记者富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