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开抢!长春市朝阳区发放消费券5000000元
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稳定向好,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畅通循环、繁荣市场为目标,快速实现“市民走出来、企业活起来、商业旺起来”,长春市朝阳区商务局在年终岁尾,再次重拳推出超全品类、超大力度、超长时间、超大优惠、超暖人心的促销活动,将于2021年12月10日发放总额为500万元的“聚惠暖冬”商业消费券。
关注一:
12月10日10时开始发放
据了解,此次消费券将在12月10日10时开始发放。消费者使用云闪付抢券。
每个云闪付用户每种类别限领2张,单个类别每种面额限领1张。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抢券成功后,消费券即时存入消费者云闪付个人账号内。
消费券自获得之日起至12月31日24时有效,过期自动作废。单次支付只能使用1张,不能用于个人转账,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
关注二:
消费券面额分别为:
1、商超券(390万元):
消费券为满减券,面额分为3种:
面额40元(满200元减40元),共发放3万张(120万元);
面额100元(满500元减100元),发放2.3万张(230万元);
面额200元(满1000元减200元),发放2000张(40万元)。
2、汽油券(100万元):
中国石油长春分公司指定零售站点使用。
面额15元(满100元减15元),共发放1万张(15万元);
面额30元(满200元减30元),发放7500张(22.5万元);
面额50元(满300元减50元),发放1.25万张(62.5万元)。
3、影院券(10万元):
万达影城、长影电影院使用。
面额10元(满30元减10元),共发放4000张(4万元);
面额30元(满100元减30元),发放2000张(6万元)。
关注三:
特别提醒
“聚惠暖冬”消费券不与其他政府部门消费券叠加使用。参与活动的用户需要在App绑定手机号码及银行卡,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使用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为做好疫情防控采取必要的措施。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咨询方式:各企业咨询台。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