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打车拒付139元车费还想向司机借40元钱

27.03.2015  11:47

24日14时许,45岁的 长春 的姐袁师傅拉了两名男乘客,计价器上显示金额是139元钱,到了地点后,两名男子称没有钱,拒不付车费。无奈,袁师傅将两人拉到西广场派出所,结果这不在该派出所的处理范围之内。袁师傅又将两人拉到了长春市出租车派出所,但因乘客没打仗也没对司机进行人身威胁,也无法处理,只能进行教育,这让她很窝火。

26日14时,袁师傅刚刚结束白班回家休息,提起24日的遭遇,她仍然十分气愤。当日她正在平治街附近拉活,路边有两名男子拦车,她赶紧停车,其中一人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另一人坐在后排座,要去喜来登酒店。此时,坐在后排座椅的男子就说副驾驶座位上的男子没有钱,钱包也丢了,身上连个手机也没有。袁师傅听到了也没多想,后来,这位男子又说,自己身上也没有钱,这次打车是去酒店找人取钱。

过了20分钟,车子开到了酒店,其中一名男子下车,但没取到钱,于是两人又要求开回去。袁师傅有些生气,她说,“你们身上没钱,这样来回开,费用可不低啊!”此时,袁师傅瞅了一眼计价器,上面显示的金额是49元。

在车上,坐在后排座椅的男子一直打电话联系借钱,但始终没人接。男子还称,希望袁师傅借给他们40元钱,“我都没赚到你们的钱,怎么还能借你们钱呢,我是绝对不会借给你们钱的。”袁师傅十分肯定地说。

一路兜兜转转,到了傍晚16时,对方仍没借到钱,后排座的男子表示,把他们拉到东二条附近,因为对方没付车费,袁师傅也不能让对方下车,于是就近将二人拉到了西广场派出所,负责接待的民警表示,这并不在派出所的处理范围之内,需要到长春市出租车派出所解决。于是,袁师傅又将二人拉到了这里。

到了派出所,民警让对方提供身份证,但对方拿不出来,后来通过派出所的身份系统查询,发现二人是公主岭市的居民,其中一人46岁,另一人33岁。派出所民警也检查了两人的衣兜,发现确实没钱。袁师傅无奈,希望派出所能处理二人,于是她就回家了。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26日,记者联系上了长春市出租车派出所,民警表示,这种情况确实很难办,乘客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要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司机想要车费,对方如果说没钱不能支付,司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维权。但如果这两个乘客还故伎重演,再次坐别的出租车不给车费,有诈骗嫌疑的,累计三次以上就可以进行拘留处理。

城市晚报  记者  王秋月  实习生  李瑾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