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处一起偷税案 追缴企业税款及滞纳金469万 罚款184万

17.11.2015  08:04

税务稽查严打“账外账

我市查处一起违法偷税案,追缴企业税款及滞纳金469万元,并处罚款184万元

  本报讯  (记者富沛海)近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二局经过缜密稽查,成功查处一起地产公司偷税案件,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企业追缴税款及滞纳金469万元,并处罚款184万元,为国家挽回了税款损失。

  今年5月,市地税局稽查局二局接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转办的“XX房地产有限公司涉税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在经侦支队的配合下检查人员将企业销售明细、剩余房源台账与物业实际剩余房源钥匙数量进行核对,根据调查,查清了该企业藏匿销售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违法事实。在大量证据面前,公司财务负责人承认未将全部房屋销售款项记入企业会计账簿。经过几个月的稽查,专案组通过调取账簿、实地勘查、外部调查和第三方取证,查明该企业在2010年至2014年间通过销售房屋不签合同、取得售房款不入账等手段少缴税款,构成偷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税部门依法对该企业追缴税款337万元,滞纳金132万元,并处以偷税金额一倍罚款184万元,合计653万元,上述税款、滞纳金、罚款已全部入库,检查结果已函复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二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部分纳税人通过藏匿收入、设置“账外账”方式逃避纳税义务,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税务机关将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原则,发挥税务稽查“拳头”作用,对涉税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打击不手软,维护良好税收秩序。

(责任编辑:卢凯峰  )